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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河市商务局关于办理“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”的通知
2008-10-30 14:56  文章来源:黑河市商务局
文章类型:原创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
  根据商务部、外交部、公安部、工商总局关于实行外派劳务招收备案制的通知(商合发[2008]343号)要求,黑河市辖区内办理外派劳务的企业,必须具备经国家批准的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,才能招收劳务人员和办理相关手续。需申请办理《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证书》的企业,请到市商务局办理。
  
  
  联系电话:8222286

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黑河市商务局
                    二00八年十月三十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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